贵州省全国大学英语四、六级考试考生守则

作者: 时间:2010-04-07

贵州省全国大学英语四、六级考试考生守则

一、考生要按照省考试中心的要求,在报名时签署《诚信考试承诺书》。

二、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(上午8:45,下午14:45)入场,入场开始15分钟后(上午9:00,下午15:00),迟到考生禁止入场。考生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、学生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(考生要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学生证和下列证件之一:居民身份证、军人及武警人员证件、户口本、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身份证号码证明、护照。等),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,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名。

三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,如铅笔(涂答题纸用)、黑色签字笔、橡皮。禁止携带任何书籍、笔记、资料、报刊、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(如寻呼机、移动电话)、录放音机、电子记事本等物品。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。

四、考生入场后,要对号入座,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,以便核验。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。

五、考生答题前应认真填写答题纸中的姓名、准考证号等栏目。凡答题纸中该栏目漏填涂、错填涂或字迹不清、无法辩认的,答题纸一律无效。

六、考生在考试结束前禁止提前退场。

七、考生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,不得在答卷或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。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做答,填涂信息点时只能用铅笔(2B)涂黑。考生只能在属于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。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,其答题纸一律无效。

八、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;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,不得向监考员询问。

九、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保持安静,不得吸烟,不准喧哗,不准在考场外逗留,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,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校纪校规处理。

十、考试结束铃声响时,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,并把试卷按页码顺序整理好,反放在桌面上,等待监考员收卷,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。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,不准携带试卷、答题纸离开考场。

十一、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。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,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。对扰乱考场秩序,恐吓、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考生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。

安顺学院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  地址:贵州省安顺市开发区学院路25号电话:0851-32214860/32214237  邮编:561000 Copyright ©  2012-2014 黔ICP09002237号 版权所有:安顺学院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